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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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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8 09:46:08 打印 字号: | |

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要求,现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公务员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门口警卫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市内可乘坐10路、19路公交车西清公园门口下车即到)。

  三、审核出具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

4.学位证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

5.户口簿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如发现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8日 


 

来源:河北高院
责任编辑:逯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