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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全国人大代表黄明耀——
河北法制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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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胜男  发布时间:2023-03-13 15:32:25 打印 字号: | |


3月的北京,春意盎然。来自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带着人民心声,共赴“春天的约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河北代表团小组会议做审议发言。近日,记者对黄明耀进行了专访。

记者: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3月7日,您参加河北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并发言。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您认为此次立法法修改有什么重大意义?

黄明耀:立法法作为一部“管法的法”,自2015年后再次进行修改,意义重大。本次修改立法法,突出立法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引领全面加强;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民主优势有力彰显;突出依宪治国、依宪立法,宪法实践价值充分发挥;突出法治保障作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这次修改,完善了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将有利于更好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全省法院将以立法法修正草案通过实施为契机,在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坚持好、维护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正确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切实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过去五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绩亮眼。请就两高工作报告谈谈您的体会。

黄明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多维度展现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取得辉煌成果,政治站位高、法治思想深、民生情怀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好报告。作为司法领域历史性变革的参与者、亲历者和见证者,围绕学习两院报告,我有五点切身体会,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新时代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扎实推进;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强化担当精神,扎实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深化改革创新,确保党中央重要部署落地落实。

记者:省委、省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出台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开展全域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势头。法院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近年来有哪些主要举措,取得了哪些成绩?今后如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黄明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法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性文件19份,省、市两级法院实现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全覆盖,成立全省首家集中管辖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的专业化法庭——石家庄金融法庭,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探索完善破产办理职能,提升执行合同审判质效,加大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依法促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全省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危害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有效提升民商事审判和执行质效,形成“庞大集团重整案”“中安信重整案”等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河北正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作为,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2023年3月13日《河北法制报》头版
责任编辑:王泽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