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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司法赋能省会高质量发展——石家庄法院多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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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8 14:49:27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石家庄两级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司法服务质效“再提速”


在河北某科技公司诉某包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提请上诉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通过“上诉材料移送集中管理系统”,快速将案件移送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10个工作日内即完成二审立案。


“上诉材料提交后,一周多点儿就收到了二审法院的立案信息,非常快捷!”一位律师对上诉案件立案时效提升感受明显。


为提升上诉案件卷宗流转效率,石家庄中院创新实施了上诉案件移送管理机制,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上诉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并研发线上移送集中管理和材料流转系统及手机APP,实现上诉案件即收即录、即收即转、即登记即上诉,从源头上加强对上诉案件的管控,极大地提高了上诉效率。该做法作为司法改革成果,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推广至全国法院系统。


创新上诉案件移送管理系统,是石家庄法院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解决当事人立案难题,石家庄两级法院积极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畅通立案通道,方便当事人诉讼。晋州市法院专门开辟涉企案件立案绿色通道,为商事合同案件提供“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等诉讼服务。


石家庄法院持续推进商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因素,细化案件繁简分流规则,基本建立起系统化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工作模式,实现立案环节难易分类、审理环节繁简分流、执行环节快慢分道,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


金融审判按下“快进键”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批量审理,曾集中在一天内对86起案件进行批量审理;推行全环节优化小额诉讼流程,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即审结51起系列信用卡纠纷,从立案到当庭宣判仅用时10天;通过线下+线上、诉前+诉中相结合,首次适用集中调解机制即实现91起信用卡纠纷当日立、当日调的良好效果……


石家庄中院围绕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任务,积极推进石家庄金融法庭建设。石家庄金融法庭锚定打造专业化法庭“全国样板”的目标,边运行边探索,在成立一年的时间里,结案21072件,审判团队人均结案2550件,最高结案6083件,是全省人均结案的24倍。


作为我省首家集中管辖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的专业化法庭,石家庄金融法庭通过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繁简分流层次等多种举措,推进审判质效提升,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石家庄金融法庭不断探索创新举措,推出简案速裁、小额诉讼、支付令、实现担保物权等“司法菜单”;创新特色房产处置做法,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和引导下于执行立案60日内自行变卖房产;打造异步庭审平台,高效利用法官和当事人碎片时间,极大地缓解了排期紧张状况,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他们还邀请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省金融市场协会等24家单位的52名专家学者,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专业化审判迈出坚实步伐。


创新举措保护“创新”


石家庄中院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逐渐前移,主动到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助推企业持续良好发展。


为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以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石家庄中院在君乐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挂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深化法院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有针对性地提供全流程司法服务,提高企业的自主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企业创新成果转化。


为实现快速、高效、便民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石家庄中院积极探索合作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模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签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分别与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中国(河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解纠纷渠道,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


摄影师吴某创作并在自媒体空间发表了一篇带有图文的游记作品。某科技公司未经吴某许可,在其经营管理的某搜索网站的搜图频道里,在涉案作品图片下方标注广告宣传用语,并将图片作为广告跳转入口,用于第三方产品宣传获利。吴某将某科技公司诉至石家庄高新区法院。法官适用知识产权案件小额诉讼程序,从保护知识产权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删除侵权图文,并支付和解款。


石家庄高新区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多元联动化解机制,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依法适用小额程序,缩短办案周期。2022年,该院利用“总对总”多元解纷平台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成功率达到71%,适用知识产权案件小额诉讼程序结案数占比62%,调撤率达91%。


助力困境企业“破”与“救”


破产审判是法院处置“僵尸企业”、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途径。石家庄中院不断加强“僵尸企业”出清治理相关政策,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切实提高破产司法供给质量。


在办理河北省电力某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中,石家庄中院充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沟通协调解决了一批案件中涉及的土地调规、房地产办证、企业资质恢复等问题。


石家庄中院在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方面,探索出一条“四集中”处置路径,即集中裁定受理、集中选定管理人、集中选定审计机构、集中公告。同时,该院设立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基金,全省率先试行破产预重整,38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法院牵头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持续优化。


一家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出现债务危机,债权人申请对其进行破产重整。石家庄中院创新采用主要债权人推荐方式指定管理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持续经营的影响,顺利推进了企业破产重整进程。石家庄中院将该做法运用到一批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中,助力民营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转型升级。石家庄中院在全省率先研发启用破产管理人资金管理系统,对管理人账户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和有效管理,切实保障管理人账户资金的安全。


 

来源:河北法制报
责任编辑:逯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