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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司法服务的“神经末梢”
——探访滦南县法院胡各庄法庭人大代表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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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冉小毅 李胜男  发布时间:2022-11-18 13:19:46 打印 字号: | |

“现在咱们家附近有调解室了,以后有个小矛盾小纠纷处理起来就方便多了。”

近日,滦南县人民法院胡各庄法庭联合“李志刚调解室”工作人员来到党庄村开展普法宣传,村民们听了工作人员的介绍,无不感慨司法服务方便快捷。

“李志刚调解室”是胡各庄法庭在姚王庄镇李营村设立的唐山市首个以全国人大代表冠名的调解室。

滦南县人民法院胡各庄法庭建立人大代表调解室,将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等职责与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审判执行等职能对接融通,实现了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与助力乡村振兴齐头共进。今年6月,胡各庄法庭“建立全国人大代表调解室、对接法庭融通职责职能”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李志刚是全国文明新村标杆滦南县李营村党支部书记、全国优秀退伍军人、全国劳动模范、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威望。2022年2月23日,胡各庄法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职责作用,选聘全国人大代表李志刚,县人大代表郝荣刚、李晓江、李金亭,及曾连任五届县人大代表的张树丰等人担任调解员成立调解室,打造了调立审执为一体的群众家门口“微法庭”。

“你们帮我解了燃眉之急,谢谢!”在调解室成立的第二天,李志刚就调解了一起因工伤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李某和妻子激动地一再表示感谢。

李某受雇于付某,在付某开设的大棚被加工厂工作,后在干活时手指被机器绞伤,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双方为赔偿数额产生分歧。一家人愁云密布,这时李某与妻子同时想到找“经常帮人化解纠纷的李志刚”。李志刚了解情况后,与付某联系,付某承认李某所述事实,但拿不准赔偿数额。

李志刚又与胡各庄法庭工作人员联系,详细了解赔偿项目、计算标准。随后,双方一起回答当事人的疑惑,做劝解工作。法庭工作人员着重从法律规定、赔偿项目等方面释法明理,李志刚侧重从乡土人情的角度进行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付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20余万元。

“我本身也是农民,既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又是法院聘任的调解员。有这三重身份在一起,今天你们就看我调解是不是一碗水端平了。”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县人大代表、胡各庄镇东梁各庄村党支部书记李金亭的一席话,拉近了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

纠纷双方因为证据都不充足,又对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担心自己吃了亏,所以剑拔弩张。“你是人民的代表,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我不信你们会让人民吃亏。”听完李金亭的话,原、被告双方都表示出了信任。案情出现转机,代表调解员和承办法官及时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做释法明理工作,一步步将症结解开。被告当场支付了所欠的货款,实现了案结事了。

“既讲法律,也讲人情,正符合咱们农村的实际!”这是村民对人大代表调解员们的称赞。

人大代表调解员来自不同的行业领域,结合各自专长,练就了一身调解本领:有的擅长调解合同纠纷、有的擅长做执行协调工作、有的擅长化解邻里矛盾。人大代表调解室成立以来,这些代表调解员俯身在调解一线化解纠纷,将纠纷化解于诉前,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后续的诉讼等程序,减轻了诉累。


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


在配合执行行动中,胡各庄法庭与调解室创建了“审执配合、庭室联动”执行模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调解员“名人”效应,为案件顺利执结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配合当地执行部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时,胡各庄法庭邀请县人大代表、西胡各庄村村委会主任郝荣刚参与到执行行动当中。执行当晚,法院工作人员来到被执行人吴某家中,被执行人表示自己身处困境,希望有村干部居中主持协商。郝荣刚结合自身经验对吴某晓之以理,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同意对方现场给付赔偿款2万元,余款宽限半年履行。

人大代表调解员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到位,切实提升了执行质效,让执行有力度的同时也有了温度。

原、被告一起为他人干活时,因陈某失误,原告周某被倒塌的墙体砸伤。周某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陈某补偿原告周某2万元。判决后,被告认为判决补偿数额过高。胡各庄法庭办案人员在做被告陈某工作时,请李志刚参与调解。

李志刚对陈某晓以利害,并从乡土人情的角度进行劝解,同时通过电话与原告周某及其代理律师沟通。经多次工作,原告同意在补偿数额上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就判后执行和解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陈某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1万元补偿款。

这起侵权责任纠纷的高效化解,避免了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人大代表调解室充当“润滑剂”,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积极开展执行调解,情理法交融打开被执行人心结。对于老大难执行信访案件,调解室主动与行政机关联动,合力攻坚克难。今年以来, 胡各庄法庭人大代表调解室参与调解的类似执行和解疑难案件已达50余件。


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为不断增强村民的守法、懂法、用法意识,胡各庄法庭法官经常联合“李志刚调解室”的代表调解员,一起来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结合审理调解过的案例和百姓身边时常发生的事件,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讲解民间借贷、婚姻、农村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村民们答疑解惑。

“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增强了不少,老百姓有什么事都会先来找村委会,我们调解之后,再让法官给把把关。这样大家心里自然都有了底气,村里的纠纷也少多了!”提到村里现在的治理情况,郝荣刚自豪地说。

为进一步扩大调解力量,胡各庄法庭不断拓宽多元解纷机制,已成立辐射所辖镇村人大代表调解小组3个、各类调解组织5个,调解志愿者已达18人,健全了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法治力量。

自人大代表调解室成立以来,胡各庄法庭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 15.12%,诉前调解率60.34%,全庭民商事案件质效在“唐山市基层法庭晾晒”考核中位居前列。

今年以来,“李志刚调解室”已累计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40余件,调立审执一体办案280余件,涉案金额230余万元,基本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调解格局,“诚信为先、家和万事兴”成为当地民风。


 
来源:河北法制报
责任编辑:逯永霞